1.招标条件
恩施州2016年度鹤峰县芭蕉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鄂水利复[2016]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外源污染控制工程,其中包括:点源污染控制工程、面源污染控制工程;二、内源污染控制工程;三、边坡防护及加固工程;四、隔离防护工程,属于建筑工程部分的有:截、排水沟1000m,沉沙池2口、河道护岸墙2600m,围网3600m。设置水资源保护宣传牌20处,界标60处,警示牌60处。建设地点:鹤峰县中营镇;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投资:约355万元;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3招标编号:HBCGCZBES/2017ZB-04-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
3.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且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执行押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项
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7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3.8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必须有劳动聘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近3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10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有关在建、信誉要求、异议或投诉的认定处理原则”。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请投标人于2017年 4 月 24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7年 4 月 28 日下午 5 时
30 分,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鹤峰县)http://hf.eszggzy.cn/hfweb/,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即完成报名。(逾期无效)。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EnShiweb/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3da3f9de-1a20-4517-bb70-40ca68f759c0&CategoryNum=008),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18 日上午 9 时止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18 日 上午9 时止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原老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8、开标时间:2017年5 月 18 日 上午 9时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开标地点:恩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原老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峰县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覃正松
电话/传真:0718-52820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浪 联系电话:15171941775
联系地址:利川市和平南路59号2楼
邮 编: 445400 电子邮箱:1316759310@qq.com
附件:
有关在建、信誉要求、异议或投诉的认定处理原则
一、有关项目经理有/无在建项目的认定原则:
1、以下情况属于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
经调查的确存在有在建项目,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没有办理变更手续。
2、以下情况属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2.1工程已按法律规定的标准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竣工证明材料。
2.2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已从未完工项目中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变更手续是指经承包方申请,发包方(业主)同意。
二、企业或拟派项目经理有下列问题的,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2015年1月1日以来,被认定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问题的。
4、被限制进入某地或某行业,或纳入黑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5、2015年1月1日以来被认定有围标、串标、出借资质、非法分包和违法转包、拖欠从业者工资,引发群体事件的;
6、因上述行为被记不良行为的(注:不良行为有处罚期或公示期的看其是否已到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没有具体期限的视为2年。)
7、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1查询范围: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7.2查询函出具机关: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
7.3查询记录出具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非此时段出具的将被否决;
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是失信被执行人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相关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四、异议和投诉的处理原则
1、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异议或投诉,必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等相关法规执行。
2、对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公示的投诉必须以在法定时间期限内向招标人先提出异议为前置条件,否则不受理;
3、异议人和投诉人必须是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异议必须持委托书并递交盖有公章的异议函,否则不受理。